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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/換貨說明

商品鑑賞期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
退換貨須知
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  1.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
  2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
  3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
  4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  5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

  6. 服務類商品:指在買賣過程後不會有實體商品產生,而是以勞務、仲介…等其效用來滿足客戶需求,於鑑賞期內未使用該服務可申請退/換貨。一經使用視為服務已履行無法退貨。


注意事項

 

  1. 商品運送的風險:除非法律規定或者交易雙方另有約定,商品毀損、滅失的風險,在商品交付(收貨人簽收)之前由發貨人承擔,交付(收貨人簽收)之後由收貨人承擔;在承運人責任導致商品毀損、滅失的情況下,發貨人向承運人追償不影響交易糾紛的處理,發貨人應依照本規則承擔相應損失。 交易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商品的交付地點,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,以付款方留下的收貨地址作為貨物交付地點;雙方協議退貨的,以會員留下的退貨地址作為交付地點。

  2. 發貨期限:除非法律規定或者交易雙方另有約定,會員如在付款方提出退款申請之前未實際發貨的,視為該交易撤銷。如會員在明知或應知付款方已申請退款後發貨,付款方有權拒絕簽收(或不接受),所有因此而造成的風險和損失均由會員自行承擔;如會員主張在付款方提出退款申請前雖未聲明發貨,但已實際發貨的,應提供相應的發貨憑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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